“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”暨丽水市第三届摄影艺术展览 征稿启事

冯宏伟  摄


    为纪念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,集中全面反映丽水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,生动讲述改革开放以来发生在丽水大地上的丽水故事,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“丽水之赞”,激励全市上下以“丽水之干”精神,扎实推进“两山理论”和“八八战略”在丽水的创新实践,满怀热情地投入到美丽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设,唱响新时代,发出最强音,特举办“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”暨丽水市第三届摄影艺术展览。


一、主办单位

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


二、承办单位

丽水市摄影家协会

丽水摄影博物馆


三、征稿时间

征稿发布之日起至10月20日


四、征稿规则

1、征稿对象:不限。

2、征稿内容:

(1)发展成就:全面反映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丽水在生态建设、经济跨越、文化繁荣、城市发展、乡村振兴、社会民生所取得的可喜变化和辉煌成就。全面展示改革开放伟大进程中的历史关键时期、重要节点,重要政策决策部署在丽水的实践、重要人物在丽水的活动。内容可以以小见大,也可以是重大历史时刻的重要记录,角度不限。

(2)时代精神:反映在改革开放过程中,老丽水人和新丽水人充分发扬“浙西南革命精神”和“丽水之干”精神,在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冲破束缚、脚踏实地、立说立行、追求卓越、锲而不舍的精神风貌,以及崇尚优良传统作风、美好道德情操、清正廉明作风的精神内涵。反映对象可以针对某一群体、某一职业、某一现象,也可以是普通个体、典型人物、知名人物。

3、征稿类型:

(1)老照片:1978年—2000年由政府部门、照相馆及个人拍摄的各类工作宣传照片和生活纪念照。

(2)摄影作品:1978年以来,由摄影家创作的摄影艺术作品。胶卷底片、冲印相片、照片扫描件、数码照片不限。

(3)文献史料:各类书籍、历史资料、绘本、老物件等。


五、入选荣誉

1、本次展览摄影类入展作品120件,文献史料入选数量不限。

2、主办方将邀请专业策展人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筛选、编辑、策划、设计、学术阐述,在丽水摄影博物馆推出展览,所有入展作品将编印成册。

3、所有入选作者、老照片和文献史料持有者将颁发入展证书。丽水摄影博物馆将对有重要收藏价值的入展作品进行收藏,颁发收藏证书。

4、丽水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入选作者将作为会员成绩考核重要参照,未加入市摄影家协会的入选作者作为本人申请入会的重要参照。


六、其他说明

1、投稿者应保证其对投稿作品或老照片、文献史料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或所有权。如涉及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相关权益纠纷的,均由本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2、所有入选的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用于非商业盈利为目的的展览展示、公益宣传、作品集编印等用途,并不另行支付报酬。

3、老照片和文献史料原件提供者展出结束后希望予以归还的,主办方将予以归还。

4、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

5、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。

6、投稿方式:纸质投稿请邮寄至丽水市括苍路583号丽水摄影博物馆孙晓丽收,也可以本人送达。电子投稿邮箱:944067193@qq.com,联系人孙晓丽,电话:0578—2112913。